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标准)
在微观层次上,工业制造的理论主要是关于清洁生产的理论。
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去,以增加生态效益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清洁生产最早于1990年9月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环境计划活动中心提出,并在1997年给出了上述定义。
清洁生产包括三方面内容:(1)清洁的能源,包括采用各种方法对煤等常规的能源采取清洁的利用方法、对沼气等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新能源的开发以及节能技术的开发利用。(2)清洁的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的原材料,采用无毒、无害的中间产品;选用少废、无废工艺和高效设备;对物料进行内部循环利用;完善生产管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3)清洁的产品,产品设计应考虑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少用稀缺的材料;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后不含危害人体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因素;产品的包装合理,使用后易于回收、重复使用和再生。
从清洁生产的定义和所包含的内容可以看出,清洁生产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单个企业,应用范围局限于微观层次。虽然清洁生产在各地开展广泛,但目前还有很多因素制约其发展,例如:首先清洁生产的实行需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对生产的重组,然而单个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对于研发费用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对于新设备的投资能力也是有限的;另一方面,要在单个企业内完成物料的全部循环和再利用,无论在技术上、生产上,还是在管理上对企业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这也是许多企业在开始实行清洁生产一段时间后又放弃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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