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温度测量(室内温度测量仪)
“热企应在什么时间段上门测温?”“测温时需要注意什么?”对此,哈尔滨市住建局供热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热企入户测温时间原则上为6时—8时、16时—20时,如居民需要其他时间测温,可与供热单位自行约定。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等文件规定,去年起,哈尔滨市对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就居民室内温度测量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测量方式上,居民用户室温的测量可由***事处(或社区)相关人员组织投诉居民、供热企业三方对居民室内温度进行测量,填写测温单,各方留存一份,并报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备案。测温时间上,热企应选取每日室外最冷时间,兼顾居民休息,时间原则上为6时—8时、16时—20时,如居民需要其他时间测温,可与供热单位自行约定。
测温时,测温位置要选取房间进深二分之一(或距外墙、窗1.5米)处,高度距离地面1.4米。相关工作人员应采用市场监管部门检定的温度测量设备进行测量。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供热问题,可向供热企业反映,以便供热企业有针对性进行维修处理。如供热企业未能及时处理供热问题,居民可向所属***事处反映,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可向辖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来源 :黑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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