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石(云石胶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因为李云迪嫖娼被抓,全国人民又吃了一顿大瓜。当然,主流舆论肯定是严厉批评的。不过主流之外,也有很多人觉得李云迪这事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对嫖娼违法也大不以为然。在这部分朋友看来,嫖娼属于你情我愿,公平交易,也没有祸害社会;而且这玩意是基于原始生理需求,从有人类社会开始就一直存在,所以就算你在法律上禁止,也不可能消除。
而且,在这部分朋友的认识里,嫖娼合法化还有许多好处:
比如减少社会矛盾——现在中国男多女少,3000万农村光棍的问题几乎无法解决、而且因为各种原因,不属于这3000万农村光棍范围内的许多男人,也因各种原因被迫单身——这拨人的生理需求是不可能消除的。不许他们嫖,他们终归还是要发泄,所以反而会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甚至犯罪。
而且,既然卖淫嫖娼不可能彻底消除,所以还不如合法化——至少是有限合法化。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社会矛盾,还可以开辟一项大税源——要知道在民国时,花捐和烟土税可是各地军阀的两大财赋来源之一。想象现在烟草一年能收多少税,还有毒品交易在黑市有多高的利润,花捐能和烟土摆在同一量级,可以想象这笔钱是十分惊人的——而现在这笔钱基本上被行业经营者和黑保护伞拿走,不仅于财政无补,反而滋养了黑恶势力。
除此之外,还可以有效减少疾病传播。合法化后,行业规范化经营,卫生机构就可以进入,规范使用安全措施、定期检查等,有利于减少性病艾滋病妇科病等传播。
最后,也有利于失足妇女的权益保护。合法化后,是否失足完全取决于从业者个人意愿,不存在强迫。像当年东莞太子辉那种强迫妇女卖淫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这部分人的观点摆不上台面,摆上了也会被主流批驳的体无完肤。但如果仔细分析他们的这套理由,其实也并不是一点逻辑都没有。
但这依然不能改变嫖娼无法合法化的事实。那么,为什么嫖娼不能合法化:原因很简单,对任何社会行为的认定,都是要综合全局考量的。且不说这部分合法化支持者的理由未必真的有道理,就算其中有些理由在逻辑上似乎有些逻辑,但也只是片面考虑问题。因为在这些所谓的“有利因素”之外,还有更大的“不利因素”:
首先,会彻底动摇婚姻这个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婚姻在经济学上本质是一种“合作”,男女通过婚姻的形式,组成家庭这个社会最基本单元,以参与社会活动。而这种合作,经历史验证,是最具备性价比的,能够维持社会的有效运转和财富创造的最不坏选择。
而卖淫嫖娼的合法化,会对婚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婚姻的粘合剂无非是两个——一个是性、一个是孩子。为了获得这两点,作为财富主要创造者的男性,必须贡献大部分甚至全部开销(虽然现代社会在思想上推崇男女平等,但现实层面,男性依然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也是维持家庭开支的主要力量——这一点中外概莫能外)。
而嫖娼合法化,首先就会摧毁性这个粘合剂。嫖娼从经济角度来说就是男性对女性身体的短期租赁(当然也有少部分是女找男),这种成本更低、也更简单纯粹,而且还可以不停更换,保持新鲜感。这种一过性的交易,对寻租方来说远比通过婚姻获得性满足要便宜、省心,也更有吸引力。所以一旦普及,婚姻的性粘合剂将失去吸引力。
而另一个粘合剂,孩子,也会因此大受影响。首先钱都拿去满足一过性交易了,自然剩下养孩子的就少了——尤其是这种短租行为的高吸引力,会让很多人沉迷其中,为了享受这种快感,而放弃生养孩子的欲望和责任;而且,就算他们还有生养孩子的意愿,没有婚姻将固定的男女紧密捆绑合作,也没法生孩子,抚养孩子也会力不从心。
这就会造成人类的生存和繁衍危机——人口出生率会大降(人们更不愿意生孩子),新生人口的素质也会大降(没法好好抚养孩子)。
这也是婚姻到现在依然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原因之一。现在还没有人造子宫可以帮人类生孩子;也没有哪个***和文明,富裕到可以通过大范围的社会抚养,来取代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责任。所以,维持婚姻这种长期固定的男女合作,对人类的生存、繁衍和发展,依然是无可替代的主流。而嫖娼合法化,会在相当程度上,摧毁这个基础。
而且,嫖娼合法化,将彻底摧毁现代文明条件下的男女平权。虽然现代文明推崇女权,田园女拳更是在舆论上大肆借平权之名,行女性反压迫男性之实。但现实中,无论中外,社会资源依然主要掌控在男性手中,大多数社会财富,也依然由男性创造的。根据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主义定律,男权社会,才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底色。
只不过,这种底色是不尽符合现代文明发展需要的。因为现代工业化文明需要大量劳动力参与社会分工,直接创造财富。所以必须要女性更多的直接创造财富、参与生产。
出于这种底层利益驱使,人类进入现代文明后,主流***都在法律和社会思潮层面宣扬男女平等,通过这种表面对女性地位的拔高,来掩盖男性依然占据主导的真实社会底色,为女性解放,参与社会生产创造条件。
但嫖娼一旦合法化,会直接摧毁男女平等的社会认知,进而摧毁女性参与社会生产的基础。因为当代人类社会的真实底色,依然是男权主导,社会财富也主要是由男性创造。女性现在虽然也大规模的参与了社会生产,但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原因,其实大多依然从事着含金量较低的辅助性工作——虽然这种辅助性在不可或缺,但由于体能和技能要求相对不高,且通常都远离财富创造一线,所以收入其实是相对不高的(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女性职场收入普遍都低于男性)
但依然有大量女性愿意参与其中。因为参与这些普通社会工作,自食其力,是其获得与男性平等地位的基础(田园女拳除外)。
但一旦嫖娼合法化,卖淫成为一种社会认可的“正规”工作,这会对参加普通工作的女性构成巨大的思想冲击: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才赚个几千块,人家只需要躺着,就可以一边爽着一边赚到自己几倍甚至十倍的工作!
那自己还累死累活的干嘛?以前不愿意干这种脏活儿,是因为会遭遇法律打击和社会歧视。现在合法化了,法律打击不存在了;原先的社会道德压力也会因为合法化而威力大减。
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氛围。届时势必会有大量女性会因此而丧失外部道德约束,投入这个躺着把钱赚了的行业——与男性因为合法化而蓬勃上涨的需求相匹配。
这样一来,普通的社会性工作就会对越来越多的女性失去吸引力。与此同时,由于男性可以轻而易举的合法买春,他们也就丧失了为追求普通女性而付出的兴趣(这是普通女性弥补自己劳动竞争力较弱的一个筹码——通过参与社会工作来获得基本的自主和尊重,然后通过性吸引力和社会道德,让男性在两性长期合作的相处中做更多物质付出)
由于大量女性直接靠男人的付费而获得收入,这样一来,男女平等的意识氛围也会被破坏——这又会进一步打击女性进入职场的积极性。如此循环往复下去,女性就将逐渐退出社会生产,经济也会因为劳动参与者的减少而陷入萎缩。
最后一点,所谓的卫生安全,这一点其实也不可能通过嫖娼合法化而实现。合法化意味着成本提升——无论是高赋税、应付各种检查、卫生防护,失足女的劳工权利(既然合法化了,那人家当然也要签合同交社保,节假日翻倍工资),等等,这些都会让合法化的风俗业价格大涨。
但买春者的消费能力并不会因此而提升;同时,随着嫖娼合法化带来的管制松动和社会道德氛围改变,肯定会有大量的新增买春者出现。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在合法的官妓之外,依然会有大量的私娼——而且鉴于买春者的数量大增,所以论绝对数量,私娼可能比卖淫合法化之前的失足女数量更多。
这就没法弄了。有牌照的官妓你可以进行卫生管理,私娼你怎么管?而且私娼服务的都是消费力较弱的买春者,他们本身钱少,素质也较低,卫生防护意识淡漠,所以染病概率更高。这么算下来,最后卫生形势,其实并不一定会因为嫖娼合法化而有所好转,甚至有可能更糟!
总而言之,哪怕抛开所谓的道德伦理争议,从单纯的利益角度来说,嫖娼合法化,其实也是不可行的。如果合法化,表面看或许会增加一大笔税收,但代价,可能是经济运转的失序,是长期性的人类生存和种族繁衍危机。非要说有什么绝对的好处,那也只有一个——就是田园女拳,将一夜之间彻底崩盘!毕竟,到那个地步,连正常女权都混不下去,田园女拳除了土崩瓦解,又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呢?
当然,嫖娼不合法化,也不意味着这个行业会消亡——这种基于原始生理需求而生的行业,不管你怎么打击,都是会存在的。只不过,不合法化,以及一定程度的制裁,至少会让这个行业有个约束,能将其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不至于对社会主流造成冲击。
至于如何控制好这个度呢?很简单,在惩罚尺度上做好文章就行了——比如15天的行政拘留,这玩意对那农村3000万老光棍来说真不算啥大事,他们不可能单单因为买春违法,就只能去强奸犯罪;但对李云迪这样的名人,或者有正当职业的所谓城市体面中产,那就是万劫不复的灭顶之灾了!
这也许就是法律的奥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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