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美容(福州美容祛斑的方法)
“我给女儿328元钱,让她去买书籍和学习用品,没想到被一家美容馆把钱‘骗’走了……”10月30日傍晚,福州许女士向海峡消费报记者投诉。
接到许女士投诉后,记者来到位于福州台江区鳌江路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C1-C4连接体2层92号的“轩仁国际养生馆”了解情况。
在现场,小诗讲述了事件经过:10月30日傍晚,她出门购买书籍和学习用品,当走到万达广场二期附近时,一名自称是“轩仁国际养生馆”工作人员的女子拦住她,称只要上到二楼店里就可获赠免费的护肤品。小诗对那名女子说,自己是一名17岁中学生,平时不用护肤品。但这名女子仍不放她走,并且一再坚持要送她美容护肤品。经不起女子的软磨硬泡和诱导,小诗跟着那名女子来到“轩仁国际养生馆”。一进养生馆,一自称店长的女子非要给她做个“免费”的皮肤检查。检查后便说她的脸部皮肤不好,需要做清洁保养。
单纯的小姑娘经不住店长一再诱导,稀里糊涂被刷走了128元。等脸部清洁做完,店长又诱导她办美容卡。这下,微信里仅剩200元又被刷走了。
等到离开的时候,小诗不仅把母亲给她买书和学习用品的328元钱花在了办美容卡上,还倒欠养生馆172元。并且,她没有拿到工作人员之前承诺免费赠送的护肤品。
记者看到,小诗办的这张卡可消费项目为“玉石五项+清洁”,总价500元。“小姑娘已经明确说明自己才17岁,为什么还一再以虚假赠送护肤品为诱铒诱导她办卡?你们是否经过了监护人的同意?”记者问。
自称名叫王雅泽的店长面对记者提问避而不答,只称办卡交钱经过小诗本人同意。在现场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养生馆为了掩盖诱导未成年学生办卡的事实,竟在《美容***表》上将小诗年龄篡改成了18岁。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的张昌忠律师认为,依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17岁的小诗是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案中,小诗的监护人是母亲许女士,轩仁国际养生馆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给未成人办卡并进行医疗美容,其行为涉嫌违法。此外,以虚假的护肤赠品为诱铒诱导小诗进店,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因此,小诗的监护人许女士可要求退还办卡的全部款项。如果美容店不退款,可向法院进行起诉。”
省消委会提醒,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监护人平时要多关注孩子的消费情况,加强沟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监护人还应教育孩子,帮助他们学习识别消费领域中的虚假促销信息,防止未成年人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