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官网(西安培华学院官网教务管理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培华学院,国标代码:1140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是西部经***教育部批准升格的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七迁其址,九易其名”。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批准,***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十强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高新、长安、郭杜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0.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51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95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7个,校外实训就业创业基地450个,馆藏纸质图书229.1万册,电子图书183.5万册。学校着力加强校企合作、政校合作、校校合作建设,目前学校与14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校企合作关系。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本、专科***60余个,形成了以工学、医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500余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长安校区)邮编:710125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西安培华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www.peihua.cn 咨询QQ: 80000221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对进档考生的***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第一***志愿。所有***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第十条 考生一经录取,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第十一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须符合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三条 对江苏省考生,各***对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科目等级排序。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章程要求执行。艺术类考生须取得学校发放的***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时不进行大排队,分***使用“***志愿清”原则,按照考生的***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统考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戏剧影视文学与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普通类总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计划的15%。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每年奖励学生覆盖率高达45%。***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3800元/年/人、2800元/年/人。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学生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五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西安培华学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