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

眼睛疼了怎么办(眼睛有点疼怎么办)

2022年04月07日 11:00:11 汽车 20 投稿:用户投稿

对于眼外伤,正确的急救措施可以保护我们的心灵之窗,而错误的急救方法却只会加重损伤,延误病情,甚至导致失明,造成终生残疾。

近日,120北京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文介绍,眼外伤可分为轻、中、重。轻伤包括眼睑擦伤及瘀血、结膜下出血、结膜及角膜表面异物、角膜上皮擦伤、眼睑Ⅰ度热烧伤、刺激性毒气伤、电光性眼炎等;中度伤包括眼睑及泪小管撕裂伤、眼睑Ⅱ度热烧伤、球结膜撕裂、角膜浅层异物等;重伤包括眼睑广泛撕裂缺损、眼睑Ⅲ度烧伤、眼球穿通伤、球内异物、眼球钝挫伤伴眼内出血、眼球Ⅱ度以上化学伤、辐射伤、眶骨骨折等。

眼睛疼了怎么办

120提示,发生眼外伤后,伤员本人及救助者首先要判明受伤的部位、性质和程度,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角膜异物

灰尘、沙粒、小昆虫、金属碎块及木屑等进入眼内所致,表现有明显的异物感、刺痛、畏光、流泪等典型症状。

正确处理:

不可用手搓揉眼睛。先安静闭上眼睛,在泪液较多时或滴入眼药水之后瞬目数次,异物可能随着泪液或眼药水冲洗出眼外。如症状不消失,急送医院眼科去除异物。

错误处理:

1、因为疼痛而用手使劲揉擦眼睛,试图将异物揉出来,反而加重角膜损伤;

2、用嘴吹伤眼,不仅吹不出异物,反而加重感染;

3、用不清洁的纸巾、手绢等去擦,企图把眼角膜上的异物擦下来,这都可能加重角膜损伤,导致感染加深,甚至发展成化脓性角膜溃疡;

4、拖延看病,造成角膜上锈斑或者感染出现。

眼化学灼伤

眼部被酸、碱等化学液体灼烧。

正确处理:

用干净水冲洗眼睛(有洗眼水龙头更佳,用手指将眼皮撑开,冲洗至少持续10-15分钟,同时反复开闭伤眼,尽可能转动眼球。冲淡稀释化学药品的浓度,冲洗后立刻送医院救治。

错误处理:

不立即冲洗,只等救护车来,或直接去医院等医生处理。导致眼睛被化学物质灼伤致无可挽回的后果。

眼周软组织挫伤

多为钝性打击眼眶周围,软组织肿胀而无破口,但有皮下瘀血、青紫,谓之挫伤。

正确处理:

立即用冰袋或凉手巾局部冷敷,24小时后可改为热敷,以促进局部瘀血的吸收。

错误处理:

伤后立即按揉伤处,或用热敷,加重皮下血肿。

眼周软组织裂伤

仅为眼外部皮肤破裂而眼球无损伤者。

正确处理:

必须注意保持创面清洁,只用干净的敷料包扎即可,尽快送往医院眼科进行清创缝合,减少日后流下较大疤痕的机会。

错误处理:

用脏手或不洁的布块擦捂伤口;随便用止血药、消炎药或用牙膏等涂抹,都会影响医生处理伤口。甚至有人用香灰、锅底灰敷伤口止血,都会加重感染,甚至导致破伤风。

眼球挫伤

眼球被钝器打击伤及眼睑、结膜、巩膜、角膜和晶状体,以及眼后部的视网膜、视神经等,或有眶骨骨折等。一般都有视力的异常。

正确处理:

用干净的纱布或手绢轻轻遮盖眼睛后,及时去医院治疗。

错误处理:

有些眼球钝挫伤外表看不出异常,而容易贻误诊治,影响以后视敏度及视野的病理性改变,甚至造成外伤性青光眼、黄斑出血等病变,对视敏度影响最大。及时就医诊治非常关键。

眼球破裂伤

多为锐器刺入或划过眼球,导致眼球破裂,伤员自觉有一股“热泪”涌出,随即视物不清并伴有疼痛。

正确处理:

严禁用水冲洗伤眼或涂抹任何药物,只需在伤眼上加盖清洁的敷料,用绷带轻轻缠绕包扎即可,严禁加压。包扎的目的仅在于限制眼部活动和摩擦加重的损伤、并减少光亮对伤眼的刺激。所有眼部外伤均需双眼包扎,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错误处理:

1、当场进行冲洗,致使眼内容物流出或加重污染;

2、包扎压力过大,大量的眼内组织自伤口处脱于眼外,加重了眼睛的损害。

眼球贯通伤

锐器扎入眼内,造成眼球穿透性损伤。

正确处理:

在伤眼上加盖清洁敷料后即送医院抢救。尽量减少屏气及颠簸,以减少眼内容物的涌出。

错误处理:

1、对于插入眼球里的异物急于硬行拔出;

2、将伤口处冒出的一团黑色的葡萄膜或胶冻状的玻璃体等眼内容物擅自推回眼内,造成感染;

3、一侧眼外伤拖延治疗,还会殃及好眼,使原本没受伤的好眼发炎,医学上称为交感性眼炎,造成一眼受伤双目失明。(记者孙红丽)

来源: 人民网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353049283@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tags:

关于我们

主题百科知识栏目每天分享日常生活小知识,互联为资讯,IT科技百科,家常知识科普等,旨在让大家快乐生活,开心学习,主题百科为您分享!

最火推荐

小编推荐

联系我们


Copyright 帝国主题之家 版权所有 TXT地图 | XML地图 | HTML地图 深圳市南山区海象营销策划工作室 备案号:粤ICP备2020139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