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健身俱乐部(重庆健身操)
“没办法,我就是人傻钱多!”
“人傻钱多”一般是调侃别人的,很少有人会用这句话来说自己,但是重庆有一位大妈却将这句话很不屑地说了出来,她骄傲地表示:自己的确就是人傻钱多。
至于为什么她会用这句话来说自己,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也有不少人非常赞同她的说法,因为首先她的确是钱多,其次就是她也确实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做出了与常人不同的选择。
理发店、培训机构、健身房可以说是三大最容易“踩雷”的经营机构,由于这三种店铺的运营模式常常带有“预支付”的性质,喜欢让新老顾客往卡里面存钱,所以一旦他们由于经营不善而“跑路”,消费者存在店铺里面的钱就容易打水漂,所以围绕着这几种店铺的权益纠纷经常出现。
2019年,重庆有一家健身房就在6月份的时候由于发不起员工工资而关门了,办了卡的会员们前一天还在健身,第二天再去的时候,门口就只剩下一张“经营不善已经关门”的白纸了,那时候就有不少会员表示自己被坑了。
不过到了8月份,整顿了两个月的健身房又重振旗鼓,打着“浴火重生”的招牌再次开业,并进行了力度更大的活动,称三年的年卡只要3000多元就可以办理,这一招果然吸引了不少喜欢健身的附近居民前去办卡。
不过就在10月份,这家店又关闭了,如果说第一回是由于经营不善,关门重新进行规划,那这第二回就纯粹属于故意的了,因此在健身房门外聚集了不少维权的人。在这其中,有一位大妈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她并不像其他维权的人一样愁眉苦脸,而是满脸的不在乎,只不过一直都在四处张望,像是在找人。当她说出自己为什么来维权的时候,不得不让人佩服她的“格局”。
据这位刘大妈所说,她前后在这家健身馆已经充值了一万元以上,而她充值的原因也不是别的,主要就是那时候她的私人教练很帅气,浑身都是肌肉,她很喜欢。而且她在网上看到别的年轻女孩发的马甲线,觉得很好看,所以她也想练出马甲线。
接着她便又说她其实自己一点都不在乎那一万多块钱,直言“我不差那点钱!”所以别人维权的目的是将自己充值的钱要回来,而她的主要目的就是健身馆继续营业,她希望继续锻炼,所以钱倒是无所谓。
此外,在现场维权的人,绝大部分以前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家健身馆,所以充钱就是因为看准了它的福利,并不知道它有关门的风险,而刘大妈则一脸淡定,甚至告诉去现场采访的记者“这家健身房之前就关过一次。”语气之淡定,态度之坦然,确实叫人惊讶。
她随后又再次强调,尽管知道已经关过一次门了,但是8月份她又充了不少钱进去,主要原因就是喜欢看肌肉帅哥,所以为了之前的私人教练,她愿意继续充钱,并说自己就是“人傻钱多”。
刘大妈有经济实力,所以亏了一万多块钱也并不觉得心疼,只要满足了自己内心的喜好,花这点钱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对绝大部分消费者来说,维权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几千块钱虽然不至于让生活贫困,但是平白无故亏了这么多钱肯定也不舒服。
据有关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近年来发布的《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消费者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娱乐健身、美容美发、共享单车、网约车、装饰装修等方面”,所以说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并不在少数。
但是为何每年都有人维权,每年都有那么多人被坑?原因就在于很多店铺其实都是有恃无恐,或者说抱着侥幸心理在坑消费者的钱。像健身房和教育机构等店铺运营的时候,预支付费用的时候就等于承诺了消费者未来一段时间的服务,办理了充值缴费就已经有一个合同关系在了。
拿了钱之后却不进行服务的兑现,直接卷款跑路,明显就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上述的第三种情况就是“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用其他方式蒙骗另一方继续签订合同,与健身房、理发店等店铺的方式相同,明知自己没有兑现服务的能力,还继续哄骗消费者进行缴费,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目的时候就会构成情节严重的犯罪。
消费者在被欺骗了之后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投诉,但是即便如此,维权之路也相当艰辛,说到底,相关部门的制度的完善,监察力度的提高,商家法律意识的提高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真正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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