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未报备学校开除学生***回应(学校不通知家长能开除学生吗)
11月6日,《东秦百姓》报道了大荔7名学生因带手机被开除,学校说这是校规的消息,节目播出后在广大家长中、教育界和法律界引发热议,针对此事件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学生:他们也是处在18岁左右一个成人的阶段,他们对于这一些也没有长远的考虑,对于自身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所以我觉得这样一个处分,从我一个学生的角度,因为我也是从高三一步步过来的,那大家也肯定有想要找到释放和缓解自己压力的一个地方,我觉得还是希望学校能够给予学生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每一个学生都有受教育权,尤其是在高三这一种特殊的情境下,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家长:不应该把娃开除了,咋能把娃开除呢?你就说处罚归处罚是吧,不能说一下就开除娃了,人家娃是高中生,把人家娃都影响了,影响社会咋办,不应该。
家长:反正是娃不能带手机,这个是绝对的,因为影响学习呢。
对于此事,渭南市政协委员,渭南***党校管理心理学教授雷转运也跟记者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渭南市政协委员 渭南***党校管理心理学教授 雷转运:关于大荔职教中心开除携带手机的7名学生的这一种做法,我个人表示不赞同。当然作为学校严格管理学生是必要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也是正确的,在目前的信息化社会当中,我们对一些电子工具的严格管理也是正确的,特别是对一些不遵守学校制度的学生,应该予以严格管理,使之在规定的制度范围之内更好的学习,更好的成长。但是由于携带手机而贸然的开除学生,这种做法从法理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这种做法违反了***的法律规定。
同时,雷转运认为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法律条件下的一种制度,而不是完全的自作主张的一种规定。
渭南市政协委员 渭南***党校管理心理学教授 雷转运:大荔县教育局也有三项规定,而这种规定也明确了严禁携带手机,但是我们在处理的过程当中,不管是在《教育法》以及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携带手机必须开除,那么也就是说,职教中心贸然的开除七名携带手机的学生的做法是欠妥的,应该反思总结自己的工作,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完善自己的规章制度,使学校能够维持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健康成长。
那么在法律上,对于此事是如何界定的呢,记者咨询了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武阿娟。
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阿娟:虽然孩子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那么按照咱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等这些规定上来说,咱们认为这些处罚还是比较重了一些,那么不管作为咱们的各项法律规定对咱们的未成年人一般规定就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一个大原则。毕竟咱们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思想,就说是考虑一些问题还不是很健全,尽量建议咱们学校在这些学生犯了错误,犯了学校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还是应当进行教育,如果说对这些学生多次教育以后,学生还是不改继续违反学校的规定的话,那么咱们学校再根据它情节的严重作出进一步的处分。
同时,针对这件事武阿娟从***角度也给广大学生及家长提出了一些处理问题的建议。
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阿娟:那么,作为咱们这些学生和家长,如果认为学校的处罚过重的话,建议他们尽量还是先跟学校进行协商沟通,能让学生回学校上学最好,如果说沟通协商达不成一致的话,那么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助,问题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那么此事该如何解决呢,记者随后来到了渭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教科的工作人员不在,并留下了记者的电话,随后职教科的工作人员回复了记者。
渭南市教育局职教科工作人员:你现在问的是不让带,他现在带了,说要开除,有没有依据。(记者:学生带手机被开除有没有依据,学校能否单方面出一个你带了这样的规定,而不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备。)我们是职教科的,我们有一部分是属于业务指导,职教中心的校长在你们那,他如果给你们解释不了,还有什么疑问,咱们可以共同在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今天上午,大荔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来到栏目组,对他们开除这几名学生的做法做出了说明,并说他们针对这个事件,会进一步慎重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对这七名学生做出合理的处理。对于此事,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东秦百姓》记者:高红星 郭晶 韩林 张斌 刘宇征
编辑:李辉
初审:韩林
终审:高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