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租客触电身亡房东要坐牢吗)
2020年12月,赵某在郑州的一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年仅25岁。随后,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100多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租住的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的死亡负有责任。而赵某身亡前几天经别的租客提醒已知道该热水器漏电,且表示不会使用,并告知了其女友。赵某明知存在安全隐患,未告知房东进行维修,亦未自己维修,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审理判决双方各付50%的责任,房东最终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
这起案件引起关注有几个因素令人深思。一是:年仅25岁的赵某仅因热水器漏电便失去了生命,令人惋惜,教训太过惨重;二是,房东也需要赔偿43万多,不是一笔小数目;三是,很多网友对该判决也不理解,有的认为房东责任重了,有的认为轻了。下面对这几点逐一分析一下。
一:经查明的案情可知,赵某是知道该热水器存在漏电问题的,其未告知房东维修,自己也未找人维修,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仍然使用最终导致悲剧产生。固然结果令人悲痛,但是赵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明知存在很大危险仍然使用热水器具有较大的过错。
二:经案件审理情况可以得知,热水器确实存在问题,赵某也确实未通知房东维修,这里面就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房东是否对热水器存在漏电问题知情?如果房东知情且拒不维修,根据《民法典》第713条规定,房东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所负的责任还比较大。如果房东对热水器漏电与否并不知情,且出租房屋时热水器完好,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漏电的,那么房东此时还需负50%的责任则有待商榷。因为如果房东对热水器的损坏不知情,何来维修一说,法律只规定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并未规定需要对租赁物进行定期的安检等义务。热水器的漏电原因是什么?是否是产品质量问题?《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东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对该热水器进行产品质量鉴定,如若质量确实存在问题,该部分赔偿款可以向热水器的生产商进行索赔。
三:从双方均没有上诉,该案已经生效来看,至少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他们均是认可该判决的,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不过该案不管对于租客还是房东来说,都是一个警醒。租客有责任也有义务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房东,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房东在出租房屋前也应对出租屋内的各种设施进行检查,做到万无一失,同时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对该事项做出特别约定,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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